【环海解读】最新AEO企业所享便利政策大盘点 二维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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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4月6日,为深化AEO高级认证企业的优惠政策体验,海关总署在原有政策基础上,针对AEO企业新增了十七条便利措施(署稽发〔2024〕36号),旨在为企业提供更丰富、更实惠的政策红利。 此前,AEO企业已享有多重便利措施,涵盖了国内海关通关便利、国内相关部门联合激励以及与其他国家(地区)海关的互认便利措施。 下面,让我们先来盘点一下,AEO企业原有的便利措施有哪些?概括起来主要有三大类别: **,在国内海关通关方面,AEO企业能够享受到更为高效的通关流程,减少了等待时间,提升了物流效率; 第二,在联合激励方面,国内相关部门为AEO企业提供了一系列优惠政策,如优先办理、简化手续、降低抽查比例等; 第三,在与其他国家(地区)海关的互认便利措施方面,AEO企业能够享受到更为简化的跨境贸易流程,提高了国际竞争力。 接下来,让我们聚焦于新增的十七条便利措施。这些措施围绕“两降低、两提升”展开,即降低检验检疫监管频次、降低企业进出口成本、提升便利措施智能水平以及提升精准服务企业水平。 今天,小编给大家分享六个值得特别关注的亮点: 一是针对出口食品、化妆品、危险化学品和生物材料等特定商品,AEO企业可享受更低的检验检疫比例和次数,以及出口水产品企业备案注册流程的简化和注册时间的缩短。这一政策红利有助于相关企业提高出口效率,降低贸易风险。 二是有条件地开展高级认证企业申请免除税款担保试点。海关总署第251号令(关于公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》的令)第三十条(五)规定:可以向海关申请免除担保。而本次新增的便利措施明确了具体申请条件,落地性更强; 三是延长了高级认证企业主动披露违反海关规定,不予行政处罚的涉税违规行为(含影响出口退税管理行为)的时限,从原来的6个月延长至1年。这一措施为企业提供了更长的自查自纠时间窗口,鼓励企业主动纠错、自愿合规。 四是进一步降低了AEO企业的查验率,对上一年内无查发的企业实施更低的布控查验比例,有助于降低企业贸易成本,提升市场竞争力。 五是扩大了便利措施的适用范围,允许报关单上境内收发货人为AEO高级认证企业的,即使申报单位、消费使用单位/生产销售单位为非失信企业,也可享受报关单上最高信用等级企业的便利措施。这一适用原则由“从低适用”转变为“从高适用”,使得便利措施的享受更加灵活和公平。 六是提升了精准服务水平,为AEO企业提供“一对一”协调服务,优先为其上下游企业提供海关信用培育,优先处理客服工单并安排专人回访。这些举措体现了海关对AEO企业的高度重视和深度服务。 如需了解更多关于AEO企业便利措施的详情,请访问海关总署官网查阅相关文件。同时,我们也欢迎广大进出口企业来电咨询,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关于AEO的各类问题。联系电话:13831127600。 附:海关总署官网查阅地址: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customs/302249/zfxxgk/zfxxgkml34/5818932/index.html |